汉文帝四年,有人上书淳于意受贿,按照律法就要施加肉刑。在中国古代有非常多的残酷刑法,如割鼻、割耳、砍手脚,在秦末汉初更是因为社会未稳,严酷的刑法有利于起到威慑的作用,肉刑的运用那是非常广泛。可到了汉文帝之时,西汉出现了文景之治的开端,社会安定下来,一个小女子的孝名彻底废除了这些残酷的肉刑。


事情还得说回淳于意身上,话说他领了刑法,一路坐着囚车就要到长安受刑。淳于意没有儿子,膝下就五个女儿,女儿们就跟着囚车一路哭。淳于意见到这种场景,那是气不打一处来,恶狠狠地说:“生孩子不生男孩,危急时候没人顶用!”淳于意的思维模式其实在当今社会也存在,因为中国是一个乡土社会,讲究亲缘关系,同时又是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只有儿子或者说男性亲属,才能获得官位、承接父业。淳于意的意思其实隐含着,他没有儿子一起当官,没有人为他打点攀关系、降刑罚。


汉代时候这种沾亲带故的裙带关系,其实比中国其他朝代要严重得多。最著名得莫过于卫子夫得宠封后,汉武帝立马就重用了霍去病、卫青,外戚干政有时候是有利的,但大多数对于王朝而言都是祸患,譬如西汉末年的王政君重用外戚王莽,结果直接灭了西汉王朝。

淳于意的思想其实是大多数老百姓的心声。


但是说者可能无意,听者却有心。在这五个女儿当中就有一个叫做缇萦,她耿耿于怀父亲的那番话,没有跟其他姐妹回家,反而是一路跟着父亲的囚车到了长安。一纸御状就告到了汉文帝那。据《史记》和《资治通鉴》中的记载,缇萦向上陈情:“我的父亲一直为官清廉,如今犯了大错应当受刑。可是死去的人不能复生,受了肉刑的人断肢不能接上,就算他们想要改过自新也无路可走,我因此感到非常难过。我愿意冲入宫中为奴,以此抵消父亲的刑罚,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番话说得是字字恳切,它其实戳中了三个点。第一就是阐明淳于意是一个清官,只是一时犯错,是情有可原。第二就是说明了刑罚的一个目的,除了警慑作用外,其实也希望通过刑罚让世人和犯人都向好。并不是说用了刑,犯人就永远是个罪人了。可是到了现代对从监狱出来的犯人再就业仍旧保持歧视,这里面自然有害怕犯人会再三犯罪的原因,但是社会的不包容,最终只会激化这部分矛盾。就跟梁山好汉一样,选择了为匪。所以缇萦的话指出的是,既然刑罚是劝人向好的,但是肉刑除掉了身体一部分,又怎么能让人向好呢?


第三就是缇萦表明了她的孝心的同时还维护了法律的正当性。缇萦最后提出的建议是她愿意自己为奴替代父亲的刑罚,以身替父是一个孝举,西汉选拔人才的一个制度就是举孝廉,百善孝为先,推举纯孝的人当官。在现代孝文化依旧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所以不管从何出发,缇萦的孝心对统治者而言,都是一个非常重的砝码,让汉文帝不得不重视起这件事情来。再者缇萦没有说免除父亲的肉刑,而是用自己替代,也尊重了法律和刑罚的正当性,她承认刑罚的必要,没有去破坏。

一个西汉女子能有这样的见识那是相当难得了。

汉文帝听了她这般面面俱到的陈词,自然是认真思考了起来。他感慨道:“听说有虞氏部落如果有人犯法,就给犯人穿上特别的衣服,以此羞辱犯人,民众因此不再违法。可是现在国家刑罚如此残酷,天下仍旧有许多犯法的人。这分明是教育和道德感低下的缘故,是我身为皇帝训导不善。”遂下令废除了肉刑。


我们可以看出汉文帝的思考方式又是一个管理者的方式,他通过缇萦救父的举动,明白了肉刑残酷,可能天下百姓已有怨言。其次他又从法律的层面废除了肉刑没有让缇萦去当那个以身替父的特例,全了缇萦孝名的同时,其实也维护了他的仁义统治。汉文帝从缇萦处推己及人看到的是社会上的普遍现象,道德感低下教育没跟上。

这其实也是从秦带来的弊端,严酷的法律终究是一个坚硬的骨架,要治理万民还需要文化和教育进行软性调和。

而后淳于意不再为官,缇萦跟着父亲四处救死扶伤,受人尊敬。她因为孝名载入史册,但是放在今天眼光来看,她带来的启示其实是关乎人权和惩罚的。如何不把惩罚变成绝望,如何不把惩罚变成虐人。缇萦说了,惩罚的关键是劝人向善而不是惩罚本身。如果有人用棍棒殴打孩子,美名其曰劝他好好学习,那汉文帝的回应也可以告诉那个人,错的并不是孩子,而是那个人训导不善。以此类推也可以用在管理学等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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