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服的使用者、使用场所】

《大明会典》记载很明确:

凡上亲祀、郊庙社稷、文武官分献陪祀,則服祭服。

因此,祭服,是文武大臣陪同天子,举行国家高等祭祀时的着装,是最隆重的礼服之一。

如今,不论何祀,多用祭服,其使用者、使用场合都有待商榷。

对于祭祀所用服饰,会典另载:祭之日质明、主祭以下各具服:主祭者、先居官则唐帽束带,妇人曾受封者則花钗翟衣,士人未为官者、则幅巾深衣,庶人则巾衫结条,妇人则大襖长裙、首饰如制。

官员祭服,明代还有规定:品官家用祭服,三品以上去方心曲领(嘉靖之后祭服不再用方心曲领),四品以下并去佩绶。

祭服的形制

祭服整体形制与朝服是一致的,因此关于祭服的大部分细节记载都在“朝服”条中。

明代朝服、祭服见于会典的记载有两次定制,一次洪武二十六年,一次嘉靖八年。嘉靖年间对大礼服均作了较大的更订,形成了最后的定式,因此以嘉靖朝制度为最主要的标准。

【祭服的组成】

梁冠:

公冠、八梁。加籠巾貂蟬,立筆五折,四柱,香草五墑,前後用玉為蟬。

侯冠、七梁。加籠巾貂蟬,立筆四折,四柱,香草四墑,前後用金為蟬。

伯冠、七梁。加籠巾貂蟬,立筆二折,四柱,香草二墑,前後玳瑁為蟬,俱左插雉尾。

駙馬冠與侯同,不用雉尾。

一品冠、七梁。二品冠、六梁。三品冠、五梁。四品冠、四梁。五品冠、三梁。六品七品冠、二梁。八品九品冠、一梁。

祭服梁冠与朝服梁冠,为同样制度,并未见有别制祭冠的记载。梁冠冠体,为金黄色,承梁部分为黑色,系带垂缨为青色,打结虚悬于颌下。而朝鲜别制祭冠,用纯黑,与明朝不同。

衣裳:

上衣,用青羅,皂緣。長與朝服同(其長過腰指寸七寸,毋掩下裳)。

下裳,用赤羅,皂緣。制與朝服同(下裳七幅,前三後四,每幅三襞積,赤羅,青緣)。

中單,白紗為之,青緣。

洪武二十六年定方心曲领,嘉靖八年去方心曲领,朝鲜一直使用。

蔽膝:赤罗,今常常用皂缘,考其谬误之出,一是误以朝鲜之皂缘裳为蔽膝,二是网络版《大明会典》标点误为:“赤羅裳、皂緣赤羅蔽膝。”而制作者未辨,导致此谬误传播甚广,至今犹然。

大带:表裏俱素,惟兩耳及下垂緣以綠色,又用青組約之。

从容像与出土实物上看,后来大带已不用。

革带:青鞓(外裱)。公侯駙馬伯一品玉。二品犀。三品四品金。五品銀鈒花。六品七品銀。八品九品烏角。

嘉靖年记载蔽膝、大绶、珮玉都是系于革带上,因此革带之后无带版。但考虑明代革带一律虚束,这种悬系法非常不利于活动,且容像上也没见到此类形制,因此估计现实中这种用法使用并不普遍,另还有一种可能,即革带实束,则悬系无妨碍,这种可能性亦待考。

珮玉:一如詩傳之制。去雙滴及二珩。其三品以上用玉。四品以下用藥玉。

珮玉外亦有用纱袋,多为绛色。

【朝鲜祭服】

朝鲜祭服,早期与中国明代相同,自明亡之后,逐渐修改演变,李朝后期定型。现在韩国诸多祭祀表演,都沿用李朝末期祭服,因此形象资料非常多,对国内祭服复原影响极大。

朝鲜祭冠:

朝鲜把朝服梁冠,和祭服祭冠分开,形制基本一样,只是祭冠全用黑色,系带垂缨也用黑色,且不垂系与颌下,而是盘绕簪上,垂于耳畔。李朝末年金榮善上高宗疏中提到:“朝冠、祭冠,原來同制,而今也則分用焉。”可知是朝鲜后期的自创,与明代不同。如今中国国内,制作祭服梁冠,都效法朝鲜祭冠,十分不妥。

衣裳:

上衣:早期同明朝,青衣皂缘,后期衣服如深灰色,缘边还是黑色,看上去似一色,因此衣缘处都加白线,此白线是朝鲜自创,但对中国国内现今祭服制作影响极大,至今不改。左右开衩至腋下,缘边也延伸至腋下。两袖不敞,下部缝合。且衣、袖奇短,与明制相去甚远。

下裳:赤罗裳,皂缘,但依然延续明初制度,前后分片,不相连属,缘边也用白线。朝鲜的裳,也是奇短奇窄,以致很长时间被误认为是中国的蔽膝。

方心曲领:朝鲜一直沿用方心曲领至今,明代在嘉靖八年废除。朝鲜的方心曲领,如其圆领一样固定。

中单:白纱,青缘,左右开衩较低,后身亦开衩,同样非常短窄。

朝鲜祭服、朝服、中单甚至衮服,全用白护领,而中国明朝,此类礼服一律不用。

蔽膝:赤罗,变形严重,成为小小一片红布,缝缀在左胸。

大带:形制与明同,亦不用两耳,但上下全用赤缘,不用青组,且缩短太多,以致下垂部分只到两腋,而上部束带部分,自腋下开衩束于上衣之内,较之明制变化极大。也曾影响中国国内的祭服制作,导致大带也垂在身体两侧。

革带:外形变成四方形,两撻尾逐渐退化。

珮玉:非常短小,纱袋都用青色。

笏:没有曲度,完全平直且短小。

袜履:如明制,白襪、黑履。

大绶:绶环直接织在大绶上部,下部织以飞禽纹样,纹饰较多。朝鲜大绶直接与大带缝在一起。

【中国明代祭服与朝鲜祭服对比】

两者差异极大,以朝鲜祭服为蓝本,来复原中国祭服,不能照搬一切细节,否则会出现大量错误,且造成骨牌效应,影响极大,不可不慎!

(以上图片源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