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服,是明代出现的一种服饰制度。明朝建立以后,为了消除元代蒙古族服饰对汉族的影响,下诏禁止穿胡服,并根据汉族的习惯,上采周汉,下取唐宋,用了30多年时间,重新比较完整的规定了服饰制度。

随着社会逐渐稳定,丝织技术也有了比较大的发展。皇帝为了奖励有功勋的臣子,实行了赐服制度。赐服,是皇帝给予臣下的一种特殊恩宠,一般分为蟒服、飞鱼服,斗牛服,麒麟服。因为龙纹是等级最高的纹样,一般用在皇室贵族的服饰中,而这几种服装的纹饰,都与皇帝所穿的龙衮服相似,原本不在品官的官服制度之内,而是明朝内使监宦官、宰辅蒙恩特赏的赐服,获得这类赐服被认为是极大的荣宠

很多人区分不了这几种纹饰,我就简单解释吧。

明朝是在推翻第一个异族统治的大一统朝代元朝之后建立起来的。明太祖朱元璋即帝位一个月,便“诏复衣冠如唐制”--《明太祖实录》卷三,恢复被元代中断的汉服制度。初步确立了明朝衣冠体系,五爪龙纹则是皇帝专属纹饰 。

弘治十五年,《大明会典》修成,明孝宗为奖励参与编修的大臣,特赐大学士刘健、李东阳、谢迁等蟒服,开内阁大臣赐蟒之先例。抗倭将领戚继光也曾得到御赐蟒服的荣耀。

以衣身饰蟒纹而称为蟒服或蟒袍、蟒衣。蟒纹与龙纹相似,区别在于龙为五爪,蟒为四爪。蟒服的款式比较多,除圆领之外,还有直身,道袍,衤曳衤散,贴里等。明人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记载说:蟒衣为象龙之服,与至尊(即皇帝)所御(龙)袍相肖,但减一爪。

明代赐服纹样最高级别为蟒,其次是飞鱼。

《山海经·海外西经》:“龙鱼陵居在其北,状如狸(或曰龙鱼似狸一角,狸作鲤)。”

《林邑国记》说:“飞鱼身圆,长丈余,羽重沓,翼如胡蝉。”是一种龙头、有翼、鱼尾形的神话动物。

据《明史》记载,飞鱼服在弘治年间时一般官民都不准穿着。即使公、侯、伯等违例奏请,也要"治以重罪"。后来明朝规定,二品大臣才可以穿着飞鱼服。景泰、正德年以后,在品官制服之外赏赐飞鱼服、斗牛服、麒麟服。斗牛服等级次于飞鱼服。

斗牛是次于蟒、飞鱼纹的赐服纹样。明代斗牛为为蟒形,鱼尾,头双角向下弯曲如牛角状。

斗牛原是天上星宿。

《晋书·张华传》说,晋惠帝时,广武侯张华见斗牛之间常有紫气,请通晓天文的雷焕去 询问,雷焕说是丰城宝剑之精,上彻于天,就让雷焕为丰城令。焕到任,掘狱屋基得一石函,中有双剑,刻题一曰龙泉,一曰太阿。乃一以送华,一以自佩。后张华被杀,剑忽不见。雷焕死后,其子持剑过延平津,船至江中,剑忽跃出,堕水。但见二龙蟠萦有文章,水泯警沸,于是失剑。

麒麟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动物,形状象鹿,全身有鳞甲,牛尾马蹄,有一只肉角。后人将它作为吉祥的象征广泛用于各类器物的装饰。麒麟的形象也经过一番变化,将头绘成龙首并有两角,尾绘成狮尾等等。明代官服绣麒麟,似不限四、五品,职位特殊的锦衣卫指挥侍卫等也能服用。

麒麟袍为官吏的朝服,大襟、斜领、袖子宽松,前襟的腰际横有一,下打满裥。

麒麟主要区别是飞鱼有鱼鳍,斗牛有牛角,麒麟有牛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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