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道教服饰并没有严整的规范,一直到南朝陆修静之后才开始形成制度。《历世真仙体道通鉴》上记载:"修静立道士衣服之号,月破星巾,霓裳霞袖,十绝灵幡,于此著矣。"而至南北朝末期道教服饰才逐渐定型。

南朝陆修静定有披、褐两种道服。披即披风一类的衣物,如讲法师披于肩背的霞帔、绣云霞花纹的短披风(于元代之后消失),褐即今所说的道袍。依衣冠之制,结合宗教要求,定为制度,称为“法服”。直至南北朝末期,己形成一套较完整的服饰制度。

基本形制为:上褐、下裙(裳),外罩帔。并按入道年限及学道的深浅分为若干等级,具体到每种等級道士的衣服、冠巾、靴履及其所用颜色、布料、样式等等。到张万福时,已演化为七种等数的服饰。并在《三洞法服科戒文》中他还借太上之口把神仙服饰划分成九个:“衣服者,身之章也。随其秉受品次不同,各有科仪,凡有九等”具体来说:“初入道门,平冠黄帔;二者正一,芙蓉玄冠,黄裙绛褐;三者道德,黄褐玄巾;’四者洞神,玄冠青褐;五者洞玄,黄褐玄冠,皆黄裙对之,冠象莲花或四面两叶,褐用丈六尺,身长三尺六寸,女子二丈四尺,身长二尺四寸…;六者洞真,褐帔,用紫纱三十六尺,长短如洞玄法,以青为里,……飞青华裙,莲花宝冠,或四面三叶,谓之元始冠。女子褐,用紫纱二丈四尺,长二尺四寸,……作青纱之裙,戴飞云凤气之冠;七者三洞讲法师,如上清衣服,上加九色,若五色云霞,山水袖帔,元始宝冠,皆环佩执板,师子文履,谓之法服。悉有天男天女玉童玉女侍奉护持,不得叨谬,诸天敬仰,群魔束形。"等级越高,服饰就越繁复华丽。

道教服饰多为黑、蓝、白三色,按照《制真三皇经》的说法,是为了“存甲子、甲寅、甲申之气,固身形”,即以甲子、甲寅,甲申之气堅固修道者形骸。但是由于法服的特殊含义,因此在制作上务求精美,以显示其神圣性。比如,道教大型醮科仪时,高功法师的穿着称为”法衣”,又称为“天仙洞衣”,上面用金丝银线绣有各种道教吉图案,如日月星展、八卦、宝塔、龙风、仙鹤、麒麟等。这些图案代表了道教最尊贵的神明,所以高功法师披上法衣,可以“得神鬼钦服,众灵拱卫,而能通达于天庭”。而参加斋科仪的一般道士则穿着“班衣”。尽管这也属于法衣,也有各种绣花图案,但是比起高功法师所穿的“天仙洞衣”来说则显得简略。

道家服饰美学体现了老子“以人为本”的中心思想,这也是中国服饰美学的起点。正如《道德经》第二章:“大下皆知笑之为美,斯恶矣;皆知普之为善,期不善矣。”第十二章“五色章”里更加就具体:“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第七十章才明确提出“圣人被褐怀玉”的服饰命题,要求“圣人”应该“去甚、去奢、去泰”正是这些才莫定了东方与西方服饰审美完全不一样的美学的理论根基。

按照《天皇至道太请玉册)的说法:“古者衣冠,皆黄帝之时衣冠也。自后赵武灵王改为胡服,而中国有变者,至帝东巡便为敗猎,尽为胡服。独道士之衣冠尚存,故曰有“”黄冠”之称。”所谓“儒者之服,随世更易;独玄门法服,有三代之遗风”。(《援神契・法服》)所以,道教服饰无疑是“最具中国风”的宗教服饰,更值得今人深入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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