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起诉业主,作为业主来说,在接到法院的传票时必须积极应诉,不要采取逃避或者不予理睬的方式缺席,这样法院在判决时会对不应诉做出败诉处理。应诉也是对法律的尊重,或者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