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业务一般采用的保险合同形式是给付性保险合同。给付性合同又称非补偿性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事件出现或者保险期届满,保险人就必须按照保险双方事先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保险金的合同。
  给付性合同的履行有时并不发生一般意义上的伤害事故,也不一定会带来损失,只是满足被保险人的某种需要。大部分人身保险合同都属于给付性合同。由于人的身体和生命的价值是无法用货币衡量的,保险金额只能根据被保险人的经济需求和缴费能力确定,当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事件发生后,保险人就以保险金额作为给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