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且每周至少休息1日。若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不得超过每日小时,每月累积不超过36小时。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