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主要用于小额零星报销费用支出,其使用范围为:除工资统发项目外的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其他确需支付现金的支出等。

备用金(petty cash)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拨付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或工作人员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

备用金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或挪作他用。

扩展资料:

各预算单位领取的备用金应按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单位所发生的经济往来,除规定的范围可使用现金外,其他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备用金管理包括借支管理和保管管理。

借支

1、企业各部门填制“备用金借款单”,一方面财务部门核定其零星开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凭此单据支给现金。

2、各部门零星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若遇特殊需要应由企业部门经理核准。

3、各部门零星备用金借支应将取得的正式发票定期送到财务部门备用金管理人员(出纳员)手中,冲转借支款或补充备用金。

保管

1、备用金收支应设置“备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表”送经理。

2、备用金定期根据取得的发票编制备用金支出一览表,及时反映备用金支出情况。

3、备用金账户应做到逐月结清。

4、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种与备用金相关的各种票据。

备用金的管理不论采用何种办法,都应严格备用金的预借、使用和报销的手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