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经当事人授权,是不可以查第三人的户口的:
1,当事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查询他人的户口的;
2,就算当事人是派出所户籍科的工作人员,在非工作必要的前提下,也不能私自查询他人的户口信息;
3,律师等特殊行业的人员,在经过本人授权的前提下,可以前往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律师执照后及委托书后,办理授权范围内的事项。
二,户籍:
1,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
3,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